1. 排除可燃易爆物质
保存良好的通风条件,如加速空气流通和交换,减少现场蒸汽,粉尘,纤维及可燃,易爆气体,将其浓度降低到不致引起火灾和爆炸的限度之内。
可燃、易爆物质的生产设备,储存容器,管道接头,阀门等应严密封闭,经常检查巡视,防止易燃物跑、冒、滴、漏。
2. 排除电气火源
正常运行中能够产生火花,电弧或高温的电气设备,不应安装在容易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内,在易燃易爆场所内,不同或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。
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的电气设备,应选用适用于此环境使用的合适型号。
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的电力线路导线绝缘,电缆绝缘和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,采用铜芯电线,电压等级不读与500V,导线的连接良好可靠。
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内,工作零线的绝缘强度与相线的绝缘强度相同,并应在同一管内敷设,导线应敷设在钢管内,严禁明敷设。
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内,应采用无延燃性护套电缆和无延燃性护套绝缘导线,用钢管或硬塑料管敷设。
因突然停电而引起火灾的场所,应有两路以上的电源,电源之间应能自动切换。
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(或接零),以便发生短路故障时迅速切断电源,防止短路电流长期通过设备而产生高温造成事故。
正确选择保护,信号装置,合理整定,保证电气设备或线路在严重过负荷或发生故障时,能准确,及时,可靠地切除故障,并发出警报信号,以便迅速处理。